關於我們

  1. 成立與緣起:
    甫於1987年起蘭嶼發動數十波的反核廢運動,直至2001年9月10日,陳水扁總統選定蘭嶼作為與台灣原住民族各代表簽訂了「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,基於社會轉型正義等因素,於2002年5月29日成立「行政院蘭嶼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」,目的在於有效運用台電回饋金和政府行政預算,推展蘭嶼地區之各項建設與發展。因而為了相關經費與政策之執行,由夏曼藍波安委員提案設置由達悟(雅美)族人之在地組織,本會便於2004年4月22日,正式成立。
    未料「行政院蘭嶼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」於隔年2005年2月1日遭裁撤,有關業務回歸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,本會便以募款及承辦政府計劃案,汲汲營營推動島嶼民族之文化發展任務。
  2. 設立宗旨:
    本會以發展蘭嶼部落文化為宗旨
  3. 會務方向:
    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成立於2004年,致力於蘭嶼傳統文化、公益事業、民族教育、健康福祉、環境生態、公共治理、在地產業、民族自治等議題的發展,以非政府的民間機構為平台,建立蘭嶼部落間互動連結及公共機制為目標。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:

    • 實現蘭嶼鄉民自然主權、環境權、生命權、人權等基本權利。
    • 堅守部落自治精神,推動恢復傳統部落會議,建立蘭嶼居民自治機制。
    • 以永續發展為核心理念,發展蘭嶼部落自治總體營造。
    • 保護蘭嶼達悟族及原住民權益,得受委託代表蘭嶼鄉民對政府有關蘭嶼事務進行交涉與談判,並辦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委託之事項。
    • 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文教藝術活動。

CONTACT

  • 財團法人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
  • 聯絡電話:(089)731-000
  • 傳真專線:(089)732-173
  • 通訊地址:台東縣蘭嶼鄉椰油村12-1號
  • 郵政劃撥:19846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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